行业法律法规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暂行办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规定
法律上定义的什么是欺诈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2015修正)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中华人民共和国资产评估法(全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司 法 鉴 定 程 序 通 则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2017修正版
最新!《行政复议法》修改前后对照表
最高法:关于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27个指导性意见(2022版)
交通事故致伤损失怎么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
汽车三包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全文)
10个工伤认定案件裁判规则(含规则描述)
律师质证司法鉴定意见的11个要点
收藏!2022最新借条模版来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江西高院《关于民事案件对外委托司法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赣高法[2009]277号)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全省法院对外委托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
套牌如何处罚,有什么法律依据吗?
证据三性是指什么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商务部 公安部 海关总署关于进一步扩大开展二手车出口业务地区范围的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
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诉讼中委托鉴定审查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车辆贬值损失赔偿的法律基础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
法官说法丨法院对外委托鉴定工作流程
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
江西省党政机关公务用车管理实施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健全完善新时代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制度的意见(试行)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辆商业保险示范条款
商务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关于完善二手车市场主体备案和车辆交易登记管理的通知
机动车维修管理规定
公安部关于修订道路交通事故等级划分标准的通知
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印发《关于诉前调解中委托鉴定工作规程(试行)》
最高法院关于司法鉴定规定是什么?
人民法院鉴定人出庭通知书范文
鉴定机构涉鉴被诉案件解决路径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 司法部 《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关于北京市司法局就登记管理的鉴定机构 均进入北京法院专业机构名册意见的复函》
交通事故受损车辆修复天数该如何认定
新车瑕疵,退一赔三相关法律释解
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管理指引
司法鉴定应该委托鉴定机构,还是委托鉴定人
司法部关于印发《物证类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声像资料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的通知
司法部印发《司法鉴定机构内部复核工作规定(试行)》
人民法院司法鉴定工作暂行规定
司法鉴定执业分类规定(试行)
司法部关于印发司法鉴定文书格式的通知
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规定
公安机关鉴定机构登记管理办法
出具虚假报告罪怎么认定
商务部等5部门关于二手车出口有关事项的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实施条例
汽车销售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机动车价格认定规则》(2020年)的通知
在年检站检车把车开坏了应有谁承担赔偿责任
全国人大督促司法行政机关注销“四类外”鉴定机构登记!《全国人大法工委关于2018年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技术咨询、技术审核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对外委托鉴定、检验、评估、审计等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司法鉴定机构受理个人委托鉴定案件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
江西省司法鉴定条例
司法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司法鉴定人出庭作证活动的指导意见
爱车被撞能否索赔“折旧费”“贬值损失”,取决于这4个方面
最高法裁判观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鉴定机构或者人员得出的意见,仅可以视为当事人陈述

最高法裁判观点:当事人自行委托有关鉴定机构或者人员得出的意见,仅可以视为当事人陈述

(2020)最高法知民终329号

关于对《司法鉴定意见书》的认定

原审判决认为中光公司提交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是鉴定意见。民事诉讼法第七十九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可以就查明事实的专门性问题向人民法院申请鉴定。当事人申请鉴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指定。”本案中,中光公司提交的《司法鉴定意见书》未经上述程序,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鉴定意见。本案《司法鉴定意见书》是当事人单方委托有关机构出具的意见,可以视为当事人陈述。认定被诉侵权产品是否落入涉案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属于司法判断权,当事人陈述是合议庭认定技术事实的参考意见之一。当事人充分的、含有专家辅助人专门知识的意见陈述有助于合议庭全面查清技术事实,合议庭应当综合在案证据对技术事实进行独立的判断和认定。原审法院关于该项问题适用法律有误,本院予以纠正。


解 读

关于对《司法鉴定意见书》的认定问题,原审判决与上诉法院的裁判思路存在法律适用差异,核心争议点在于单方委托鉴定的证据性质及程序合法性。以下从法律依据、证据性质、司法判断权等角度展开分析:

一. 法律依据与程序合法性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79条第1款,鉴定程序的启动需遵循以下规则:

协商优先:当事人申请鉴定时,应协商确定具备资格的鉴定人;

法院指定:协商不成时,由法院指定鉴定人。

本案中,中光公司单方委托鉴定机构出具《司法鉴定意见书》,未履行协商或法院指定程序,违反法定鉴定程序。因此,该意见书不符合“鉴定意见”的法定形式要件,不能直接作为鉴定意见采纳。

二、.单方委托鉴定的证据性质

上诉法院将单方委托的鉴定意见视为“当事人陈述”,符合以下法律逻辑:

证据分类:根据《民事诉讼法》第66条,鉴定意见与当事人陈述属于不同证据类型。单方委托的鉴定未经法定程序,缺乏中立性保障,其性质更接近当事人为支持己方主张提供的书面说明,应归类为当事人陈述。

证明力限制:单方鉴定虽可作为证据提交,但其证明力低于经法定程序的鉴定意见。法院需结合其他证据(如专家辅助人意见、质证情况等)综合审查其真实性、关联性。

三、 技术事实认定与司法判断权

技术事实的查明专利侵权案件中,被诉产品是否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涉及技术事实判断。法院可参考当事人陈述、专家意见、鉴定材料等,但最终认定权在法院

司法独立判断原审法院错误地将单方鉴定等同于法定鉴定意见,可能过度依赖单方结论,削弱司法判断的独立性。上诉法院的纠正强调,法院应基于全案证据(包括当事人陈述、专家辅助人意见等)独立认定技术事实,避免以单方鉴定替代司法裁量。

四、相关司法解释与实务指引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41条:允许当事人自行委托鉴定,但对方当事人有证据反驳并申请重新鉴定的,法院应予准许。这表明单方鉴定可作为证据,但证明力受限,需经质证程序。

实务倾向司法实践中,单方鉴定通常被归类为“书证”或“当事人陈述”,其证明力需结合鉴定机构资质、鉴定方法科学性、对方质证意见等因素综合认定。

五、 原审判决错误与上诉法院纠正的合理性

原审错误:混淆“鉴定意见”与“当事人陈述”的证据性质,未审查鉴定程序合法性,可能导致事实认定偏差。

纠正的正当性上诉法院严格适用《民事诉讼法》程序规定,明确司法判断权的独立性,符合证据规则与审判中立原则,有助于保障裁判公正性。

结论

本案中,上诉法院对《司法鉴定意见书》的重新定性及裁判理由具有充分法律依据:

程序合法性单方委托鉴定违反法定程序,不能作为鉴定意见

证据性质应归类为当事人陈述,证明力需结合全案证据审查

司法裁量权技术事实的最终认定属于法院职权,需独立判断

该裁判思路体现了对法定程序、证据规则及司法中立原则的严格遵守,对类似案件具有指导意义。


文章来源:民事法律参考

  声明 

本文版权属于原作者,在此致谢!转发本文仅为学习分享,并不代表本站观点。若原作者有异议,我们将尊重您的意愿联系平台删除。联系电话0791-86228168。